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过程中,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长富配资,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
\n学生前往企业参观学习,却不幸坠落溺亡,如此悲剧着实令人痛心。六条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不仅让六个家庭瞬间破碎,更撕开了生产领域潜藏的重大隐患与监管漏洞。
\n据业内人士所言,“浮选槽里是矿浆,人掉进去会下沉”。这意味着,一旦坠入,自救与他救的窗口期极短。对于这种高风险的作业区域,本应设置严格的防护措施。
\n更何况,此次参观者为在校学生,并非专业操作人员,对工厂环境及潜在风险认知有限。如果确实有必要进入风险区域参观,不仅需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整个参观过程更应在专业人员的引导与监控下进行。
\n据报道,六名学生是因格栅板脱落坠落。但据涉事矿业公司今年2月文章显示,“顺利完成了一二系列混精二层平台地面格栅板更换”。这不禁让人疑惑,到底是更换的格栅板质量不合格,还是参观学生过于集中,拥挤导致格栅板超过承重极限?
\n目前,事故详细原因尚待调查,但无论何种因素长富配资,此次事故都暴露出企业在设备维护、安全防护方面的明显疏漏。
\n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在企业之前的宣传文章中,“2024年,浮选车间安全环保事故为零”,被当作亮眼成绩展示。而就在事故发生的13天前,内蒙古矿业才刚刚召开上半年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n“会议刚散、悲剧即至”的荒诞现实,折射出安全管理中的形式主义漏洞。安全工作一旦沦为表面功夫、纸上谈兵,隐患排查变成走过场,事故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便只是时间问题。
\n至少目前来看,这场悲剧原本可以避免。而需要叩问的,不只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漏洞。学校作为组织方,是否充分评估了企业参观学习的风险?是否对学生进行了针对性安全培训?更进一步说,学校与企业之间,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责任机制?这些问题都需深入调查。
\n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发布致歉声明,当地政府也已成立调查组。道歉和调查之外,还应有严肃的追责。
\n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若存在失职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同时,学校方面也应认真反思实习、参观等活动中的管理漏洞,切实履行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
\n此次事件暴露的,不仅是对安全生产的漠视,更是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中的形式主义积弊。悲剧已经发生,在做好善后和追责工作之外,还得吸取教训,以此为鉴,推动全行业重新审视安全生产工作。
\n无论如何,安全生产不是贴在墙上的标语,不是写在宣传文章里的口号,而应该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之中。只有让安全生产从口号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及时消除每一处隐患与漏洞,才能避免悲剧再次上演。
\n特约评论员 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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